中時:楊甦棣誤判情勢 輸了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5 09:26:16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電/台灣檢察官陳瑞仁以貪汙罪起訴吳淑珍,不僅震驚台灣政壇,成為世界性的新聞,也狠狠地打了AIT台北處長楊甦棣一巴掌。 

  中國時報記者傅建中發自華府的報道說,十天前楊甦棣舉行記者會時,不是駁斥新聞報導說美政府與扁政府關係緊張為不正確嗎?還強調美國有意和扁政府在一些“共同關切的議題上合作,一直到陳水扁政府任滿為止”。可是自從陳瑞仁檢察官公布了起訴書後,楊不再說什麼“合作到陳任滿”或“負責下台”了。 

  美國務院針對吳淑珍被起訴的發展,只是說台灣“應根據既定的憲法和法律處理此事”,除此之外,就三緘其口,不作任何表態,至於楊甦棣所說的要和扁政府合作到陳水扁任期結束為止,也成了“台灣內政”和假設性的問題,不予置評了。顯然,楊甦棣大概沒料到吳淑珍會被起訴,否則,他的話應不致說得那麼滿。 

  楊甦棣做為幹練外交官,不會不知陳水扁夫婦所涉弊端的嚴重性,但他從美國的利益出發權衡利害,選擇了陳水扁,多少有點賭博的性質,只是這次沒能押中,雖不致全盤皆輸,至少是一挫敗。楊(或美國)選扁因在軍售案上,扁完全唯美國之命是從。儘管在統獨和兩岸問題,扁有時任意衝撞,不盡符合美意,但和藍營向大陸靠攏相比,扁仍是“兩害之較輕者”。 

  陳水扁這次受了“憲法”的保護,沒被起訴,已是非常幸運,若照美國憲法規定,他的犯行已超過misdemeanor(輕罪),而屬於high crime(重罪)。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不論犯的是misdemeanor,還是high crime,都應被彈劾(impeach),而一旦彈劾成立,只有鞠躬下台了,這是尼克松當年主動求去的原因。如果他戀棧,必遭彈劾,其結果不僅一樣,還得負刑責。 

  事實上,美國歷史上最貪腐的政府是哈定總統(1921-1923)任內。此人長得一表人材,才幹則平庸無奇,由於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時僵持不下,哈定因緣際會獲得提名並當選,可是他的政府內的要員多為騙子、結黨營私之徒,把整個國家搞得烏煙瘴氣,和陳水扁政府當前的情形彷彿。所幸哈定的任期不長,只做了二年多就在去舊金山的旅途中因心臟病暴發而死去,為他那腐敗的政府劃上了休止符。繼任的副總統顧立奇操守極佳,儘管治蹟平平,總算恢復了總統大位的尊嚴與威望,台灣現在最需要的是一位像顧立奇的“總統”。 


    相關專題: 扁珍共犯 台灣政局風雲激蕩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