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追查“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不少法院刑庭法官閱讀後,從起訴書臚列的人、物證,以及整個書類的架構、調查的涵蓋面,都有如同是法院判決書的感覺,他們預測本案的定罪率應該是接近百分之百。
據聯合晚報報道,特別的是,陳瑞仁在短短4個多月的調查中,傳訊276人次,未押人,未搜索,全用紮實的基礎工,一步一腳印的突破,邏輯嚴密到令人震撼。
陳瑞仁為調查本案,除了“審計部”7月21日,告發本案時提供的資料外,重點在取得“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支出憑證原本,以及傳票影本,陳瑞仁技巧的發函“總統府”,表示要調閱相關資料,然後親自前往扣押2000年1月到2006年6月的“國務費”資料。
有了“府”方有關“國務費”的支出憑證簿原本78冊、支出傳票影本8冊,陳瑞仁以鴨子划水的方式,逐一解讀,同時想到這些核銷的他人發票中,有人是以信用卡刷卡,因此再發函給各銀行和聯徵中心,追查發票的消費者。
為此,陳瑞仁總共傳喚了276人次的人證,確定吳淑珍以“他人發票”假報帳、真核銷,而陳水扁辯稱一切為公的“秘密外交”說法,最後也在函調入出境資料中,一一被揭穿,人不在島內的龔金源,竟然在府方涉案幕僚的證詞中漏出馬尾巴,心防一一遭突破。
法界人士說,“國務費”的調查方法,有點土法鍊鋼的味道,雖然費時,但基礎工十分紮實,陳瑞仁在起訴書類中的布局,更是細膩的引用陳水扁等人,在調查筆錄中的說詞,配合證據調查,以及邏輯推理,在“證據併所犯法條”中逐一分項說明,從法律的觀點來看,這件檢方的偵結書類,看起來,十足像是法院的判決書。
法界人士表示,為免涉案“府”方幕僚,在法院審判中翻供,陳瑞仁的調查及舉證,已著眼於未來審判檢辯攻防間的優劣點,全面防止翻案的可能,法界人士預測,本案未來的定罪率應該是百分之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