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臺灣情治圈人士指出,扁府幕僚沒有搞過情報,才會編得出“南線專案”情節。以情報專業角度言,南線故事漏洞百出,諸多情節有違情報專業。
中國時報報道,相關人士指出,領導人親自下海搞“地下情報組織”的,只有二次世界大戰的邱吉爾一例,之後,便未有所聞。陳水扁在“總統府”裡搞南線,只能騙外行人,情報圈私下自始沒人相信。
再者,“甲君”與陳水扁關係密切,還沒做情報,身分就曝光了,犯了情報界的大忌。如果真是陳水扁的情報員,應該是找個讓人意料不到的,而不是找身邊熟朋友搞情報。
情治界相關人士說,讓“甲君”自己蒐集發票,還跑到北一女拿錢,更是情報界罕見做法。如果“甲君”是重要情報員,絕不會讓他拋頭露臉,還得四處找發票報帳,這種不尋常的舉止,只會增加“甲君”身分曝光危險性。
而且,“甲君”果若重要,專心低調搞情報,發展組織才是要務,不會要他自行蒐集發票報帳,做些雜務分心。
此外,給情報員支付報酬,都是匯錢。情治單位有一套安全作業,如透過海外虛設公司匯款等,總之,不會當面給錢,且出現約在北一女這種荒唐情節。
而且,情治界慣例,承辦人不會露臉,讓自己曝光。曾天賜自己抱著現金與“甲君”碰面,一手交發票,一手交現金的事,不是情治界作為。
再者,情報員的待遇與獎金,有一定行規。“總統府”兩年給“甲君”六百萬元,是極高的報酬。如果真有“甲君”,很可能是臺灣最高薪的情報員。依情報圈作業搞情報成功建立基地有獎金,情報價值很高,也有獎金;“甲君”兩年領六百萬元,“總統府”還得編些情報績效,否則,“甲君”報酬太高了,極不合常情。
此外,近年台商情報員失事比例偏高,加上情報績效有限,情治界早已不派台商當情報員了。依據陳水扁的說法,“甲君”是二零零三年開始受託,也與情治政策相牴觸。
依情治圈作業,建立一個情報基地,有三個條件:一是有立足(長期居留)能力;二是有通訊能力(傳報傳遞);三是要有情報績效。依“甲君”條件,只有第一項符合,如此還不能算是搞“秘密情報”。依“府”方幕僚編的故事,“甲君”能做的工作,應介於“交通”以及“觀察情報”階段,還不算是秘密情報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