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獨派大老訴稱蘇提一審說 扁不再接受訊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2 13:30:51  


  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陳水扁的機要費案偵結後,陳水扁於七日(周二)與數位獨派大老會面,陳水扁當日表示,檢察官陳瑞仁訊問時並未告訴他,可能成為被告,也未告訴他請律師,甚至還表示會將所有的資料封存,但結果卻不是這樣。 

  與會人士要求,一直到二○○八年五月任期結束,陳水扁不可再接受檢察官訊問,陳水扁當場答應。 

  由於機要費案已經偵結,獨派大老當日並未與陳水扁談到將來出庭的問題,但他們也表示,依據憲法五十二條精神,陳水扁不應出庭,如果要他作證,法官應到“總統府”,陳水扁也可以拒絕作證。 

  中國時報報道,據了解,獨派大老上一次見扁時,就要求陳水扁要做到任期結束,此次見面,重申此一主張,扁也再次表達,一定會做到任期結束。 

  獨派大老當日也質疑陳水扁,為何要作出“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的承諾,因為,既然已不相信檢察官,難道法院一審判決就可信嗎? 

  扁當時則表示,“一審有罪就下台”是“行政院長”蘇貞昌提議的,而蘇貞昌提的還不只這一樣,扁表示,蘇貞昌還要求開放讓十五位民進黨立委進場投票,讓罷免案通過,交給人民決定,扁表示,他沒有答應開放罷免案,“蘇貞昌還不太滿意。” 

  扁介意蘇促開放罷免案 

  與會獨派大老都對蘇貞昌提出開放罷免案,表示他們認為,吳淑珍既不具公務員身分,最後卻以貪汙罪起訴,顯示扁已成為被告,因此獨派大老一再問扁,陳瑞仁有沒有明確表達,陳水扁將來可能成為被告,有沒有告訴他要請律師。扁表示,陳瑞仁完全沒告訴他,也沒要他請律師,還答應他訪問內容會封存。 

  與會獨派大老認為,憲法五十二條保障“總統”任內不被訴,是指程序,並不是實質內容,因此訴訟是卸任後的事,但在任內絕對不可再接受任何檢察官詢問,同時,陳水扁應籌組律師團協助打官司。 

  獨派大老也對扁的決策模式不以為然,與會人士批評,扁周日舉行記者會前,也不與大家討論,才會提出“一審有罪就下台”的主張;而扁過去二○○六年提出新憲主張,現在只有兩個月就要到期了,支票也不知如何兌現。他們建議扁這一段時間要找人負責政務,以後作任何重大決策前,要和大家商量。 

  相信扁珍清白:罪不至死 

  對於吳淑珍因機要費被起訴,他們都相信扁珍的清白,但即使是真的四年拿一千萬也罪不至於死,如果說很嚴重,那過去有許多更嚴重的,問題就出在,扁珍過去給社會的觀感不好,才會讓機要費成為矚目焦點。 

  當日也有獨派大老痛批民進黨新潮流系,他們說,扁就任以來,新潮流拿到最多好處,但現在反扁的都是新潮流的。 

  一位大老指出,如果“立院”通過罷免案,在美國就如眾院通過彈劾案,要送到參院議決,那是非常嚴重的。不但獨派大老不以為然,據指出,扁對蘇貞昌提出此議,顯然很不悅。 

  獨派大老之前就已定調,即使吳淑珍被起訴,扁也不應該下台,因此,吳淑珍真的因機要費案被起訴,獨派大老看法仍與原來相同,但是他們對於檢察官訊問陳水扁一事,頗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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