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寬仁辦翁岳生 併同馬案偵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8 09:40:44  


  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台灣“司法院長”翁岳生遭告發特別費入私帳涉貪汙,因涉嫌犯罪形態與台北市長馬英九類似,查黑中心昨天併入馬案同歸檢察官侯寬仁偵辦。“高檢署”強調,將來會採同一標準結案。

  聯合報報道,查黑中心目前將民進黨四大天王加上陳唐山的特別費案,簽分九十五年度查字十七號,掛在陳瑞仁名下;“查字十八號”原本只有馬英九案,昨天則併入翁岳生案。四大天王加陳唐山的案件是國民黨所檢舉,這五人特別費中無需單據的一半,都是領現金或支票;馬英九與翁岳生則直接於月初匯入薪資帳戶。

  另外,台灣“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政昨天特別舉行記者會澄清有關將在十二月九日以前起訴馬英九的說法,他強調,特別費案偵辦至今,無論是檢察長或是檢察官,從沒受到外力要求何時結案的壓力;全案的偵結時間視偵查事證是否已調查完畢,“高檢署”無從證實何時可結案。

  翁岳生則對自己成為政黨打擊的特定對象感到錯愕,自認禁得起考驗,並積極準備相關單據,因應檢察官的調查。

  “司法院”官員指出,翁的特別費今年八月以前都依規定先以借支方式存入私人帳戶,其中一半依慣例以單據核銷,無須單據的另一半有部分有憑據,九月以後就全部改為檢據單據核銷。翁岳生也向郵局調閱自己近幾年來帳戶的明細,希望說明他的財產並沒有異常增加。

  翁岳生的幕僚則對媒體報導侯寬仁檢察官的偵辦尺度感到疑惑,不清楚檢察官的偵查標準為何,也不知道翁會被用什麼標準檢驗。也有官員為翁岳生抱不平,認為五院院長應受一定的尊重和信賴,沒有明確的不法事證,檢察官不應該隨意清查他們的財產及消費。

  台灣“檢察總長”吳英昭昨天召集二審檢察長開會,多位檢察長認為,此時對首長特別費訂定偵辦標準,可能遭質疑為特定人士量身訂製,因此會中只達成要注意追訴的一致性,以免外界誤解。

  吳英昭指出,目前只有“高檢署”查黑中心、台南地檢署有首長特別費案件,他相信查黑中心可自行統合偵辦標準。

  據指出,有檢察長在會中發言認為,類似案件可比照“國務機要費”案或馬英九案,先向相關單位調閱資料,了解核銷發票有無作假,再進一步就另一半不用發票單據核銷的部分,調查是否有進入私人口袋。

  至於領現金、支票或直接入薪資帳戶,是否導致不同認定結果,有檢察長認為需進一步證據釐清事實,才能討論法律適用問題。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