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6日電/中國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薛捍勤大使5日在荷蘭海牙召開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第11次締約國大會上發言,敦促儘快銷毀化武及相關設施。
據新華社報道,薛捍勤說:“儘快、徹底銷毀化學武器是公約的核心內容和根本目標。儘管化武銷毀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有些化武擁有國的銷毀進度仍落後於公約的要求。中方認為,在公約規定時限內銷毀全部化學武器關係到公約的權威和信譽。化武擁有國應嚴格按照公約規定,加快銷毀進度,確保在公約規定的最終時限內完成全部化武銷毀工作。”
她同時敦促各締約國重視化工領域的國際合作,投入更多資金和技術,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促進交流,開展實質性合作。
薛捍勤說,《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是第一個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一整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有嚴格核查機制的國際法律文書,在禁止和銷毀化學武器、防止化學武器擴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一貫支援公約的宗旨和目標,認真履行公約義務。中國高度重視防擴散問題,制定了有關出口管制法規體系,執法嚴格有效。
薛捍勤還指出,日本遺棄在華的化武至今仍對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生態環境構成嚴重威脅。儘管在中日兩國的合作下,處理日遺化武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實質性銷毀迄今還未啟動。中方敦促日方加大工作力度、增加投入,儘早、徹底銷毀全部日遺化武。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於1997年4月29日生效,目前有181個締約國。公約規定所有締約國應在2000年4月29日之前銷毀其擁有的化學武器,如確有困難,在得到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批准後可延期至2012年4月29日,但不得再拖延。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於1997年5月成立,總部設在海牙,其宗旨是實現《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宗旨和目標,確保公約的各項規定以及對該公約遵守情況進行核查的規定得到執行,並為各締約國提供一個進行協商和合作的論壇。該組織每年舉行一次締約國大會,就重要問題進行討論和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