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0日電/近年來,煤炭大省山西省涉礦涉爆案件上升,給社會民眾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危害,審判機關依法懲處一批涉及非法採礦、安全生產和涉及爆炸物的刑事犯罪分子。
中新網報道,今年一至十月,山西各級法院新收一批涉及非法採礦、安全生產和涉及爆炸物的刑事犯罪案件五百六十四件,涉案人數一千一十四人。目前,已審結四百四十四件,八百二十四人受到懲處,其餘的正在抓緊審理中。
在判決的案件中,重點懲處重大勞動安全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及瀆職犯罪人員,其中有導致三十八人死亡的繁峙金礦案,八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到三年有期徒刑。有導致多人死亡的臨汾梁家河礦難,六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導致多人死亡的盂縣大賢煤礦礦難,五名責任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導致七十二人死亡的朔州細水煤礦礦難案,六名責任人被判處十三年到一年有期徒刑。
涉及爆炸物犯罪是另一個打擊的重點,太原人武珍平、武喚勤、安志生三人買賣、運輸爆炸物一案,因數額特別巨大,主犯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