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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將於下學年在幼稚園教育上率先推行學券制,教育質素可望提高。 |
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在香港蘊釀多時的“學券制”,將於下學年首先在幼稚園上實行。每名學童每年可獲得13000港元的資助額,合資格的私立幼稚園學費上限為48000元。
香港立法會財委會今日通過撥款20億,支持新學年起推行幼稚園學券制。根據議案,非牟利幼稚園的學童,每年可獲13000元的學券資助,到2011/12年,資助額會增加至16000元。
由下學年開始,入讀非牟利或私立幼稚園的學生,都會得到13000元資助,其中10000元是學費資助,但08年後,必須入讀非牟利幼稚園的學生才可得到資助。
教育統籌局亦設立三年過渡期,讓現時或明年將會入讀私立獨立幼稚園的學生,都可以享有學券資助,直至學童完成幼稚園求學階段,避免家長為了獲得資助而轉校。合資格享有學券資助的私立獨立幼稚園,半日制年學費不可以超過24000元,全日制每年學費不得超過48000元。
另外,財委會亦通過撥款7000萬元的非經常開支,以供在下學年向所有幼稚園發放一筆過現金津貼,支援學校發展。
學券制在中國地區又稱為“教育券制”,是以故美國經濟學大師佛利民提倡的一種教育資助制度,目的在維持政府對教育津貼的同時,又可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從而提升教育的質素。
學券制的運作模式是:政府向家長發出學券,面額等於政府每年津貼個別學生的金額(以香港幼稚園為例,即13000元);家長自由選擇合符指定要求的私立或公立學校,用學券繳付學費;學校收到學券後,憑券向政府索回現金。
根據以上模式,好的學校由於受家長歡迎而生意滔滔,收取較多的學券作為收入,因而生存下來;不好的學校,因缺乏家長垂青、學生入讀,終因經營不善而被淘汰。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市場競爭的緣故,整體教育質素得以提升;而在理論上,學生受到的資助不會減少,政府所付出的成本也不用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