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登文章說,陳水扁律師團的辯術越來越玄了。法庭要求府方提出機密外交文號,律師團居然說機密“都在‘總統’腦海裡”。翻成白話,就是說:“諒你無計可施!”
六件“機密外交”,居然連檔案、文號都沒有,全憑陳水扁說了算數,看來還真是機密到了極點。但以“台灣禮敬團”為例,不過是派一個三百人團赴美為九一一周年致哀,這種親善訪問若也能稱為“機密”,那陳水扁的腦袋會不會存了太多沒價值的東西?
文章指出,所謂“在總統腦海”,有三種可能:一是陳水扁所稱的“機密”工作根本不存在,所以拿不出來。二是確有相關機密工作,但不想提給檢方。三是機密只有陳水扁心知肚明,誰也管不著。姑且讓我們相信律師主張的第三種可能,但陳水扁會不會把機密藏錯了地方?
“國家機密,的保護,有一定程序,卻不是靠陳水扁親自保護的。“國家機密保護法”是陳水扁親手公布的,他應該還記得,法中不僅明訂核定機密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且不得“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而為之。簡單地說,陳水扁有絕對的權力核定什麼是“機密”,卻無權把它放在自己腦袋裡。
文章說,機密若只存在阿扁腦裡,他卸任時,這些機密也會隨他而去,連交接都不可能,這勢將成為政策及體制的漏洞。別忘了,陳水扁曾形容政黨輪替過程有如驚濤駭浪,有些“國安機密”文件並未被完整移交;言下,暗指李登輝人馬銷毀或竊走檔案。現在,他要讓同樣的事在自己手上重演嗎?
機密封存在檔案室,是為了保護“國家”。陳水扁宣稱腦裡有虛構的機密,卻只是為保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