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透視集文章說,王又曾跑路,島內所謂“財團”又垮一個。於是眾多戲碼,也照例搬演了一遍:旗下銀行遭擠兌,“國庫”秀錢安人心;檢調司法大動作,限制出境卻逃脫;失業員工哀哀告,財金官員裝無辜;陳水扁開口要辦人,最後總是怪在野。
文章說,“竊鈎者誅,竊國者侯”,銀行平日討債,無所不用其極;但開銀行的自己跑了,卻要小民們埋單,這種爛戲,為何一演再演呢?
尤其王家這事,離譜得緊。早從年前二度減資、異常股票質押貸款,金檢單位就該亮它紅燈、抄它老巢了;卻只因為王老闆是紅頂商人、對陳水扁跟前跟後,眾官僚就縱容他們繼續掏空、還到處借錢。甚至公司已向法院聲請重整,主事單位仍高臥酣睡,坐視一干人等揚長而去,再來大罵“債留臺灣、錢進大陸”,順便責任賴給在野和大陸。
文章質問:孰令致之?是誰大開方便之門,讓財團可以到官邸串門子、到府裡吃水餃,以致各級金檢人員投鼠忌器、銀行貸款莫敢不放?是誰為了選舉、為了募款,對財團百依百順、一一埋單,從ETC到高鐵、從金改到紓困,而再三捅出樓子,全要納稅人掏腰包回填?這答案清楚不過,只有掌權的“竊國者侯”,才有這本事;在野的“竊鈎者誅”,那來接濟的財力呢?
所以財團垮了、老闆跑了,也不能全怪“商人無祖國”;這年頭,不止民不聊生,實在商也不聊生。想賺錢、想紓困,就得走後門、靠關係;正派的經營者,根本難以競爭,變成劣幣驅逐良幣。可是一旦政局變動、大頭內鬥,選錯邊的,還得落荒而逃,兆豐金插旗事件,不就活生生嗎?商不聊生,最終自然百鬼夜行;王又曾落跑,執政者怎能撇得清干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