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黃俊英提起的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原告黃俊英認為自己的無效票太多,顯示在計票時,認為不尋常,一定要驗票才能知道是否因此影響選舉結果。但被告陳菊委任律師不認同,法官也認為事涉敏感,暫時駁回黃俊英的驗票要求,並要求他再提理由。
據中廣新聞報道,黃俊英同時提出當選無效以及選舉無效之訴,其中當選無效被告對象是當選人陳菊,而選舉無效被告對象則是主辦選舉的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在當選無效部分,原告黃俊英方面提出三個理由:高雄市長選舉無效票六千多張,選民檢舉是在認定黃俊英的選票上特別嚴格;選前九個小時陳菊陣營開記者會指黃俊英賄選被抓,明知非事實又惡意散布;以及有選民檢舉陳菊陣營在選前大量收購身分證,影響投票結果。
黃俊英陣營委任律師賴素如代表發言表示,要求驗票。被告陳菊的委任律師則全盤否認,也不贊成驗票,法官因此裁定暫時駁回,並要原告補齊相關驗票計劃。
除了告陳菊的當選無效之訴外,黃俊英也告高雄市選委會選舉無效,理由是高雄市選委會未阻止陳菊陣營在非法時間召開記者會,中央選委會主委張政雄在投票時間未阻止陳水扁發言影射黃俊英賄選,以及高雄市選委會任由特定媒體渲染走路工事件,影響選舉結果。
不過,被告高雄市選委會的委任律師則否認指控,辯稱這些並不構成違法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