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1月16日電/統一境內外企業所得稅稅負的“兩稅合併法案”,目前在中國正處於立法進程之中。北京、上海、江蘇等地的多位專家和業界人士表示,兩稅合併政策的實施不會影響外資進入中國的進程。
據新華網報道,中國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雙軌制”模式始自15年前。從1994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開始施行,由此形成了被專家稱為“全球罕見”的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度並存的所得稅制模式,並沿用至今。
在這種模式下,內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大約是外資企業的兩倍。具體來說,內資企業統一稅率33%,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為24%和15%。
專家認為,這種稅收制度安排施行之初對中國吸引外資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這種內外有別、稅負“外輕內重”的歧視性政策,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事實上,早在1994年,中國財政部已開始著手對該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問題進行調研。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以及周邊國家紛紛大幅放寬FDI(外商直接投資)優惠條件,合併方案醞釀一度擱淺。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郝如玉表示,一個國家的企業所得稅分為兩種,這在世貿組織裏是不允許的,也不符合目前世界各國稅制改革的方向和潮流,不僅阻礙內資企業競爭力的提高,而且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張學誕則認為,“兩稅合併”並不是要取消對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而是根據社會經濟形勢的變化,針對現行稅收優惠的“普惠性”、政策目標不明確的特點,在“兩稅合併”的同時,進行必要的調整。
“這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履行入世承諾的當然舉動。”張學誕說,此時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調整,總體而言不會改變外資進入中國的決策,但會對優化外資結構產生積極效果,從而提高中國利用外資的水平。
一些在華外商同樣認為,“兩稅合併”不會降低他們進入中國的意願。蘇州日本電波工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小林敏夫說,“兩稅合併”對一些出口型企業影響較大,可能會轉投到其他優惠政策多的國家或地區,但對於看好中國內地市場的公司影響不很大。
“外資尤其是大型跨國企業來華關注的並非稅收這種‘小恩小惠’,考慮更多的是投資環境和市場潛力,稅率並非主要因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部長盧中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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