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台商任政協委員 不怕台灣當局處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9 17:27:51  


胡慧中(右)、吳小莉先後成為大陸地方省市政協委員。
  中評社香港1月29日電/廣東省東莞市三名台商近日破天荒出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東莞市委員會委員,此舉顯示大陸限制台商參政的規定放寬。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過去雖有少數台灣人擔任政協委員,但都同時具有香港居民身分,或籍貫台灣、生活在大陸。雖然三名台商是以個人名義加入,仍創下首次有純以台灣居民的台商,成為政協委員的案例。

  三名獲選為東莞市政協委員的台商分別是現任東莞台商協會婦聯會會長林佳蓉、現任東莞台商協會副會長洪文正與前會長翁阿輝,在東莞經商十多年,並已在二十二日出席東莞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 
 
  翁阿輝說:“我對政治沒興趣,擔任政協委員是台商協會的安排。”已向東莞政協提出改善台商經營環境等議案。對於出任政協委員恐觸台灣法例,最高可罰款五十萬元新台幣。翁阿輝無奈說:“我只是為台商發聲而已,要罰就罰吧。”

  東莞台商協會會長郭山輝則否認台協從中安排。他說“樂觀其成”,但“不方便評論。”

  依照台灣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不得擔任大陸地區職務,違者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副教授張五岳表示,去年十二月就有福建台商參選人大(立法機構的代表),今年更讓台商擔任政協委員,大陸的下一步應該會是讓台商進入政府系統,如擔任副縣長等。他認為台方政府應增加台商的向心力,否則類似趨勢將難阻擋。

  報道說,二○○三年起,大陸中央統戰部同意省市級以下政協可安排台灣人士加入,但由於台灣政府法令限制,如東莞、廈門和上海等地台商,都只以受邀列席方式參與當地政協會議。東莞台商曾向台方政府要求放寬任政委職務的限制都遭拒。 

  附:台商或台灣人士擔任政協委員案例
 
  黃紫玉--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台灣人,早年移居香港,香港恆豐集團主席,曾任北京台協副會長,有香港居民身分;
 
  胡慧中--第九屆江蘇省政協委員,台灣影星,夫婿為港府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有香港居民身分;
 
  吳小莉--第九屆廣東省政協委員,台灣人 ,香港鳳凰衛視主播,有香港居民身分;

  林毅夫--第七、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台灣出生,定居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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