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3日電/台灣《聯合報》的黑白集今天發表評論文章說,昨日發生兩件有強烈對照效應的司法新聞。一、檢調及外交、“國安”等政府部門,急赴新加坡樟宜機場攔截王又曾夫婦。二、“國務機要費”案第六次開庭,被告律師主張停審,吳淑珍則第五次請假。
文章說,圍捕王又曾,即使在相關國家皆無引渡協定下,仍然頗有天羅地網的架式,逼得王又曾夫婦儼然無所逃於天地之間。這樣的政府,執法手段猶如霹靂金剛,令人敬畏。
但是,回頭來看,同一個政府,對機要費案的表現卻有天壤之別。“總統府”拒絕交出檔案文號(或其實根本沒有文號),陳水扁妻涉貪汙起訴受審而陳水扁竟指審判“違憲”,“行政院”更認為檢察官偵訴此案為“違憲”亦聲請“釋憲”,被告吳淑珍則一連六庭請了五庭半的假。這樣的政府,不但未支持司法正義,卻成了鎮壓及摧殘司法的凶手。
文章指出,是非正邪,當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標準。王又曾夫婦犯法,天下皆曰不可。因此,不但美國、新加坡不容他,連大陸也以壓力促其離境。政府各單位能在樟宜機場攔截王又曾夫婦,正是因相關國家皆不願落個包庇犯罪的惡名。
逃亡海外的王又曾夫婦應速速逮捕歸案,繩之以法,這是政府執法的責任;但是,機要費案相關人物皆在島內,且不說陳水扁成天趴趴走,吳淑珍也一路請假,法官審判被指“違憲”,檢察官偵訴也被指“違憲”,以整個行政中樞及執政黨的全副力量來鎮壓、摧殘司法,這種政府的嘴臉又是何其醜陋?
文章表示,據稱是全程坐鎮圍捕王又曾的蘇貞昌,卻也正是指檢察官偵訴機要費案為“違憲”的同一個蘇貞昌。請問蘇貞昌是否人格分裂?這個政府又如何自圓其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