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3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社評說,民進黨“立委”黨內提名要不要在民調中納入所謂“擴大排藍條款”?最近在該黨內部引發很大的爭議,特別是“立委”王世堅及蔡同榮所提出的“擴大排藍”模式,全面擴大過濾的範圍,凡是在過去三次選舉中沒有一次支持民進黨的受訪者,在民調時都不列入有效樣本。這種“排”法,或許叫它是“深綠條款”還恰當些。日前該黨中常會決議“擴大排藍條款”僅限不分區,但這樁民進黨內的家務事,站在政黨政治健全發展的角度上看,這種“預先排斥部分選民參與”的操作模式,為什麼被一個政黨內部那麼多成員倡議,完全不在乎它是否會影響政黨未來理性互動的空間,真的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課題 。
社評說,“排藍條款”會被民進黨內部分人士倡議,最基本的假定是:在進行黨內民調的操作過程中,會受到不支持綠營選民的干擾,這種干擾會造成若干深綠色彩明顯的候選人(如王世堅)無法出線,而被提名出來的溫和色彩人選(如沈富雄),卻又很可能因為在民調中曾表態挺他的選民轉向支持泛藍而告落選,造成雙輸的結局。這個假定延伸出的一個結論是:凡是泛藍選民欣賞的人選,就很有可能是泛綠選民的票房毐藥,結果“排藍條款”弄到最後,變成了“排中間條款”,造成凡是有可能在聲望上跨過藍綠的候選人,都有可能排除在提名之外了。
這個結論恰恰好是與今年即將施行的單一選區選制之特色是背道而馳的。歸納民主國家實施單一選區選制的經驗,迄今為止所得到的一個共同結論是:實施單一選區的結果,永遠利於持中間立場的候選人出線。這個結論的緣由一點都不複雜,任何在單一選區要獲得相對多數的候選人,永遠不可能只靠基本教義派的選民相挺就能當選,他必須要同步去經營獨立選民、中間選民乃至於浮動選民,若是這些選民的比例確實占相當比例,試問一位立場激進鮮明,經過嚴格“排X條款”篩選出來的候選人,還會有任何機會嗎?有個例子或許可以給倡議“排藍條款”的綠營人士參考一下:英國工黨在布萊爾領導前,曾屈居在野長達十二年之久,這期間固然與首相佘契爾的聲望與政績有關,但工黨本身的作為絕對脫不了關係。在那段在野的歲月中,工黨內部不斷進行路線鬥爭,有一段很長的時期黨內激進左翼勢力占上風,他們在議會選舉提名上即力主採行“黨內民主”制,結果越是工會相挺的激進派候選人,越容易在黨內的競爭中出線,但這些候選人,也絕大多數都在隨後的全國大選中落選。這種困局一直到布萊爾提出超越左右的“第三條路”後才得以突破。而英國所實施的正是如假包換的單一選區制。
社評指出,倡議“排藍條款”最流行的見解,是認為不該讓不支持民進黨的群眾決定民進黨的參選人;甚至擔心在選戰競爭激烈下,會出現候選人炮轟黨中央或“總統”,以爭取中間選民甚至淺藍選民的支持,反而造成民進黨內部的對立,也重傷民進黨的團結與形象。這個見解最大的盲點,即是還停留在以往複數選區的慣性思考上,試問在一個只會有一位民進黨候選人代表參選的選區中,有本事爭取中間甚至泛藍選民支持的候選人,不正是實力最強的候選人?而僅獲深綠相挺的候選人,一開始就放棄向中間開發的任何嘗試,還怎麼會有機會贏呢?也有主張應在在若干泛綠選民占優勢的選區實施“排藍條款”,這個主張更荒謬,如果特定選區的選民結構,民進黨都已經占優勢了,誰出線都一樣會當選,排不排藍根本沒有差別,不是嗎?在那種選區玩“排藍”,其實是在“排淺綠”罷了。從這個角度,民進黨區域“立委”提名上懸崖勒馬,絕對有智慧的抉擇。
社評表示,民進黨雖說在最後階段下擋了在區域“立委”適用“排藍條款”,但不分區還是以“排藍”思維做定奪,這個決定其實還是有爭議的,但在選舉最後結果沒出來前,哪種見解有道理誰都說不準,但真要等選舉結果見真章之後再檢討恐怕也來不及了。我們最後只想再提醒一點:排藍條款終究是典型的複數選區思維模式,不要過分低估部分綠營候選人對中間甚至泛藍選民的經營;“排藍”也許真能過濾若干永遠不投民進黨的選民,但是不是也一併過濾掉那些有可能轉向的選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