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3日電/馬來西亞《星洲日報》今天發表一篇評論文章說,陳水扁政府積極推動“去中國化”,“修憲”或“制憲”是大動作;機關更名如僑委會、有“中”字頭的公民企業換銜,是小動作。但是,處理故宮博物院,最是尷尬。
故宮,不論其指涉清廷的舊皇居,或是國民黨運至台灣的前清文物珍藏,都是不容抹煞的歷史,也為國際所熟知,因此,其與“中國”千絲萬縷、瓜攀藤蔓,怎麼都擺不脫關係。
政治手法遮掩史實
文章指出,蘇貞昌“內閣”任內無何政績,治安差、金融糟、民生受苦,只有改名做得衝衝衝,最有“電火石”的況味,前如中正機場改名,現在則決定將故宮條例“去中國化”。
如何去法?蘇貞昌把組織條例中“寶物來自北平故宮與中央博物院”等文字完全刪除,“中國古代”也改為“國內外”。理由是避免大陸在未來國際場合要求扣押歸還故宮寶物。這是用政治手法遮掩歷史事實,卻缺乏法律意義,甚至治絲益棼。
從政治上來說,如果都是“一中”,那麼文物珍藏在“自己人”手中,台北、北京各據珍奇、互擅勝場,不管誰是第一、誰收藏最富,都沒有關係,也無須計較,反而有文物分流、親近人民的教化作用。
愈“去中國化”愈難保存
文章說,但是,如果台灣真的搞起法理獨立,不止大陸矢言要興兵促統,連故宮文物都可以用“台灣竊據”的理由,要求收回。換言之,愈是“去中國化”,台灣便愈難保存故宮寶藏。
如果以為修改故宮組織條例文字,便可以免除在海外遭到扣押,更屬掩耳盜鈴的笑話。只要舊組織條例中曾有此記載,北京當局依然可以據此舉證其文物來自北京,而要求返還。
刪改文字乃是小技末流,重要的是政治上的善意。扁政府一方面積極“去中國化”,一方面卻企圖保住中國歷史珍藏,背道而馳、寧有行得通的道理?
不如根本把“故宮”兩字一起刪除,改名“台北”、“台灣”或“福爾摩莎”博物院,還可以切割得更乾淨!何以不為?其實是怕激起對岸激烈反感、徒然擴大事端,因此小幅度“偷跑”。
半世紀以多來,台北故宮博物院增加不少收藏,未必來自清故宮,也有前朝國民黨的經營,將之歸屬為台灣的努力,理所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