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兩會召開在即 國台辦座談保障台商權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6 10:27:14  


國台辦關心台商保護法落實情況。(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2月6日電/三月份北京“兩會”召開在即,國台辦為了解台商保護法落實情況,特於昨(五)日邀請大陸多家台商協會代表在福州舉辦台商權益保障座談會。會中台商發言的重點大多集中在土地、海關、稅務、台商人身安全上。國台辦官員表示,將整理台商發言意見,以便在人大常委會上報告。 

  台灣工商時報報道,在昨日的台商權益保障座談會上,主持會議的是國台辦協調局局長唐怡,陪同的還有商務部港澳台處代表,及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研究室官員。出席台商協會代表分別來自北京、上海、蘇州、昆山、東莞、福州、漳州、廈門等地。 

  福州台商協會會長莊福池表示,昨天台商代表們提出十多條意見,主要集中土地、海關、稅務、台商人身安全方面。在土地問題上,不少台商存在著所謂的“歷史性問題”,如欠缺土地取得證明,部分台商則是在近年面臨土地徵收及補償問題;稅收問題上,台商也表示部分地方性稅費徵收還有改進空間。 

  另外,也有台商提出台胞證換證問題。由於不少人的台胞證面臨五年一換,新台胞證編號與舊台胞證編號不同,給台商生活帶來不便。像是有台商當初到銀行是用舊台胞證開戶,如今就得拿著新台胞證去做變更,否則無法進行存提款。 

  莊福池強調,很多台商特別注意所謂的人身安全,像東莞台商就很介意海關、公安對於台商的拘留問題。按照大陸公佈的台商保護法,台商若被拘留,海關及公安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台商家屬,或是相關的企業、台辦、台商協會等單位。不過這項工作並未得到落實,許多台商被拘留十幾天後,其家人與企業都還找不到人。 

  東莞台商協會秘書長趙維南則提到,有關逃漏稅的認定,希望還能做改善,因為根據大陸刑法第一五四條規定,只要逃漏稅達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者,即被視為走私。有時僅因認知上的不同,台商就要背上走私罪名。 

  另據聯合報報道,大陸銀監會福建監管局表示,福建省銀行業今年將對台資農業企業增加信貸額度,並大力支持其發展。

  今年福建省內的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將完善對台資農業企業的商業性金融服務。中國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要將符合條件的台資農業小企業納入農業小企業貸款業務試點的範圍,並對符合條件的台資農業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二○○五年,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由福建、漳州擴大到福建全省。二○○六年以來,福建省先後成立漳浦、漳平台灣農民創業園、廈門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霞浦台灣水產品集散中心等。台資農業企業特別是一些小企業,在創業初期特別需要銀行信貸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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