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據新華社報道,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審議了24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決定的草案,通過了其中的15件,在審議的法律草案中有5件草案已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向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目標邁出堅實步伐。
2006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監督法。這部歷時20年方才出台的法律,對於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同一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企業破產法。這部法律確立了企業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規范了企業破產程序,對於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200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將死刑案件的核準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這是20年來我國對最嚴厲的刑罰──死刑所做的最重大的改革。這一修改既維護了國家法制的統一,又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有利於從程序上防止冤錯案的發生,有利於在死刑適用上貫徹慎用死刑、少殺慎殺的方針。
2006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5票讚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高票通過了有關議案,決定將物權法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標誌著中國物權立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此外,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審議了勞動合同法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全面修訂了義務教育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制定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護照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反洗錢法等一批新法律,並決定將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向著實現本屆立法目標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