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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接受軍訓的內情況。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教育部23日召開貫徹落實《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座談會,與會專家指出,《規定》的頒布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各有關單位應認真研究,貫徹落實。
據新華網報道,教育部體衛藝司副司長、教育部國防教育辦公室副主任廖文科說,近年來我國教育事業不斷發展,學生軍訓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但也迫切需要有規范性的文件指導。
他指出,《規定》的頒布是貫徹落實兵役法和國防教育法的需要,是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學生軍訓工作的需要,是學生軍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的需要,是學生軍訓工作不斷發展的需要。
據介紹,《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由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印發。共7章48條,從組織領導與實施、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課教學、軍事教師和派遣軍官、學生軍事訓練保障、獎勵和懲處等五個方面進行了規范,涵蓋了學生軍訓工作的方方面面。
空軍指揮學院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主任李國強說,《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學生軍訓工作,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對安全事故工作的規定,無不體現出治軍要嚴、治訓要嚴的觀念。賞罰分明的條款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學生軍訓工作中的不負責行為。
總參謀部動員部民兵局參謀馮耀忠說,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是適應國家人才培養戰略和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需要。我國根據兵役法規定,從1985年開始組織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
專家普遍認為,《規定》自2002年起草,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九易其稿,是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科學依據,必將有利於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走上健康有序的發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