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6月1日,中央紀委等七部委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河南省濮陽縣等四起違規修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典型案件,要求各地各部門採取得力措施,認真抓好相關專案的清理工作,堅決刹住黨政機關違規修建樓堂館所歪風。
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早在今年“兩會”時,就傳出中央將嚴刹“豪華衙門”風的消息,而不到短短三個月的時間,消息就已變成現實,這樣的高效率表明中央言必行,行必果,整肅吏治,嚴控行政成本的決心。
而透過七部委聯合通報的四起違規典型案件,可以看出此次專項治理的力度:查處的面不可謂不廣———有基層科級、縣處級幹部,還有像蘭州市副市長、山西省糧食局長這樣的廳局級高幹;紀律處分的力度不可謂不大———有警告、記過、降級、降職,更有免職、開除黨籍、撤銷職務直至繼續立案查處;對違規標的物的處理不可謂不徹底———有責令歸還、勒令收回,更有沒收、拍賣……
社論說,可以想像,這應該只是風暴的開始,當下,“豪華衙門”幾乎遍佈各級地方政府,顯然還有著更多典型案件有待挖掘,何況那些被新聞媒體和網路曝光的“豪華衙門”,下至小小村委會,上至第一區政府,至今還毫髮無損。相信隨著各地查處進度的深入,那一棟棟高大聳立、氣勢磅礴,曾給官員帶來無限榮光的“豪華衙門”,將可能變成他們的夢魘。
不過,聯繫到前不久曝光的深圳市寶安區公路局“豪華門”事件,人們在對“豪華衙門”專項整治表示歡迎的同時,也有一些更高的期望。
其一,某些黨政機關像寶安公路局一樣,振振有詞地抵制內外監督:樓堂館所雖是花費鉅資修建,但既沒有被幹部個人居住享用,也沒有被單位用來辦公消費,而是用來出租經營,所得收入沒有落入任何領導幹部個人腰包,而是用作單位開支和集體福利,難道也算是奢侈腐化的違規違紀行為?眾多幹部將經營公產營利的錯誤行為視為理所當然的正常現象,充分反映出這一做法的普遍和長期性。事實上,這一做法的危害性,相較于自建自用“豪華衙門”的奢靡之風,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它挪用了納稅人錢財,助長了部門和官員腐敗,擾亂了經濟秩序,更形成了頑固對抗公共利益的部門利益集團。
其二,有必要將對“豪華衙門”的治理行動,逐步延伸到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無論是公路局還是其他接受財政撥款的機構組織,雖然沒有像這次七部委通報案例中的安監局、財政局、糧食局甚至一級黨委、政府那樣大權在握,但是否也存在揮霍公帑,大建豪華樓堂館所的現象,是否應該作為治理物件納入有關部門的行動視野。
當然,我們更要清醒認識到,對於包括“豪華衙門”在內的政府奢靡之風來說,運動式的治理並不是個根本解決方案。輿論早就指出,公權部門敢於慷國庫之慨,根子在財政制度及其運行機制上。唯有通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特別是財政預決算體制改革,真正建立起公共財政預算制度,使各級財政的收支完全置於權力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社會輿論以及公民的監督之下,官員們才不至於花起納稅人的錢就不心疼,政府機關奢靡之風才能被有效遏制和預防。
社論表示,因此,應以這次專項整治為契機,推動更深層次的制度變革,惟如此,高居不下的行政成本才有可能真正降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