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5日電/今年1月至5月全國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2622件15045人,案件數量同比上升4.6%。
檢察日報記者從珠海召開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首屆培訓班暨全國省級院反貪局長研討班上獲悉,這些案件中有大案8133件,佔立案總數的64.4%,同比上升10%;查處縣處級以上幹部1073人,佔立案人數的7.1%,同比上升2.4%。起訴比例、有罪判決比例與前三年平均水準相比均有上升。
據悉,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也取得新的成效。1月至5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商業賄賂犯罪案件4700件5056人,與2006年同期相比上升15%,涉案總金額 4.05億余元,其中大案3027件,佔立案總數的64.4%;查處縣處級以上幹部640人,佔立案人數的12.7%;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醫藥購銷等6個重點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2886件,佔立案總數的61.4%。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各級反貪部門將繼續保持辦案力度,突出辦案重點,重點查辦領導幹部的貪污賄賂案件,利用人事權、審批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進行權錢交易的案件,以各種手段侵吞國有資產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他特別要求結合國家八部委聯合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加強與國土、建設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的合力。上級檢察院要加強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有效運用偵查一體化機制,排除辦案的干擾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