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一國兩制”同樣適合解決台灣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7 14:46:57  


  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時表示,以“一國兩制”這個原則我認為是非常正確的,原則上是適用的。 

  新浪網嘉賓訪談的主持人問及饒戈平:說到了香港的話,我們就會想到我們另外一塊土地——台灣,那基本法“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對於台灣的回歸你覺得有一些什麼可借鑒的經驗? 

  饒戈平:好,嚴格講“一國兩制”最早的提出,是解決台灣問題,1978年以後我們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同時把祖國統一的任務作為三大任務之一提出來,過去我們是解放台灣,所謂解放台灣,很容易理解就是通過武力的方式來實行統一,但是後來看到,武力統一的方式代價太大,都是同胞,都是自己的土地,這樣的方式不適合新的形勢,所以我們確定了和平統一方針。那麼和平統一是講統一的方式,那麼統一以後,它要怎麼治理呢?這時候領導人就談到了,可以在一個國家之內,在少數地區實行不同於國家主體的制度,允許他們保留原來的制度,允許他們高度自治。所以這個設想最早是針對台灣問題提出來的。但是因為台灣問題解決非常複雜,而香港的回歸在先,所以最新的實施是在香港。 

  香港回歸十年,基本法在香港實施的十年,確立了一個很好的範例,就是說在一個國家之內,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前提下,不同地區可以實行不同的制度,特別是對有歷史原因形成的台灣問題、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可以讓這些回歸以後的領土來實行不同於內地的制度,實行高度自治,這裏面就是有兩個最基本的目標。一個維護國家主權,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保證中國的統一。同時要保持回歸領土的繁榮問題,那就通過維持原先的制度,那是高度自治,這一點香港回歸十年,“一國兩制”實施是很成功的,現在已經成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為中國大家庭一個緊密的部分而且香港通過和內地的交往,獲得了極大的經濟發展的空間和資源,而且通過中央政府參與大量的國際活動,同時與北京保持國際活動的能力,所以對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一國兩制”起到一種保障的作用,而基本法提供法律上的保證。

  這些在我看來,為台灣以後回歸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範本。我們並不要改變台灣現存的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當地的民眾可以自己管理自己,只要能夠共同維護中國,一個中國原則,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那麼他在當地的治理方式可以由台灣民眾按照確定的法律來實行自治。 在這個上面,我們的設計師,鄧小平先生和其他一些領導人都談到,對台灣問題的“一國兩制”的實施,可以比香港、奧運更加的寬泛和包容,條件更好,也就是說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一兵一卒到台灣去,香港因為以前是英國人在實行防務,這個和中國主權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須大陸派軍隊到香港去。那麼到現在台灣有軍隊,大陸可以不派軍隊去,所以到那個時候,台灣的“一國兩制”這種高度自治的程度,恐怕比香港還要更高,更寬鬆。 這個“一國兩制”香港的實施,表明了中國領導人是講承諾,講信用的,而且表明了兩制的實施在內地和香港是相得益彰,這對台灣應該是有啟示作用的。

  國際社會對於“一國兩制”香港的實施,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那麼香港並沒有因為回歸就變成了中國一個社會體制的一部分,限制了香港經濟發展,香港現在還仍然是世界上最具有活力的經濟區,他的排位還在逐年的提升。 這些我想都對台灣是很大的一種啟示,當然台灣的問題和香港問題又不完全一樣,會更加複雜,還有很多國際因素,另外台灣曾經被隔岸歸日本,另外又被在國民黨統治了幾十年,此後台灣政黨輪替,這些因為李登輝和陳水扁的執政,“去中國化”在台灣佔有很大的勢力,而且還有一部分鼓勵台灣對立的勢力存在,這個就增加了兩岸統一的阻力,所以“一國兩制”以後在台灣如何實施,這個問題根據台灣的情況要做進一步的研究。但總的這個原則我認為是非常正確的,原則上是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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