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要討回機要費證物 雷倩:修法阻擋不了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30 12:55:04  


雷倩認為,在野黨修法阻擋不了陳水扁取回證物,端看蔡守訓如何強勢。(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6月30日電(記者 高菲)對於陳水扁出招函請“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歸還扣押的相關物證,國民黨籍“立委”雷倩表示,陳水扁出招是個大戰略,拿回證物,“國務費”案還怎麼審?庭審快結束,陳水扁就可拖過去;她認為,在野黨可以有修法作為反制,但已來不及阻擋。

  台灣“總統府”昨日指出,前“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取走的“國務機要費”相關物證,從未獲得陳水扁同意,要求台北地方法院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六二七號意旨,返還相關物證給陳水扁。而陳瑞仁則反擊說,一切證物均“總統府”自行提出,偵訊時也提示給陳水扁過目及同意。

  雷倩昨晚接受趙少康節目訪問時指出,台“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六二七號意旨為陳水扁開了2扇門,對扁非常有利。第1扇門是,陳水扁在偵訊時,同意拋棄“總統豁免權”,但現又反口說當時沒同意;第二,陳水扁依第六二七號解釋文,指遭扣押“國務費”支付全部單據,涉違反解釋文有關證據保全程序,及審理中有妨礙“國家”利益之虞,侵犯“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等,因此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陳水扁卸任前,這些物證都算是機密,一旦涉及機密,就可拿回來,陳水扁之前說“一審有罪就下台”,他出招要求返還證物就是為了阻止審判,再過幾個月,就可拖過去。

  她認為,對於陳水扁的出招,在野黨可以有修法作為反制,但來不及阻擋,端看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如何強勢,其次,第六二七號意旨沒將陳水扁家人納入保護傘,扁妻吳淑珍一直以病拖延應訊,吳淑珍到庭的話還可以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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