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6日電/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今天表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涉特別費案自認有罪,因此才將審計法增訂第七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排入臨時會議程,規定特別費不需要收據的部分,用於私人也無罪,根本就是“羞愧條款”。
中央社報道,徐國勇(台北市)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涉特別費案,因為自認有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才在臨時會排入審計法增訂第七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即所謂“馬英九條款”,規定特別費不需要收據的部分,不論是購買女性內衣、養狗、讓女兒去海外讀書等私人用途,通通無罪。
他說,國民黨急於在臨時會通過“馬英九條款”就是為了讓法律直接規定馬英九無罪,根本就是“羞愧條款”、“不要臉條款”,國民黨利用臨時會玩政治,令人深感遺憾。
被視為專為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特別費案脫罪的“審計法增訂第七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即規定2006年底以前,以領據支領特別費未超過預算額度半數者,視為完成核銷,並作為實質補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