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2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絡版今天發表社論,指出正值美國進口豬肉含有瘦肉精事件仍在持續發展,日前又驚傳衛生署上月有條件同意進口加拿大牛肉的依據也大有問題,除了顯示國內食品安全檢查的漏洞,更證明民進黨政府對於消費者安全根本不重視。
社論稱,俗稱瘦肉精的動物用“培林”,早在去年十月即被農委會正式公告為動物用禁藥。今年六月衛生署接獲養豬協會來函,指美國進口豬肉常有瘦肉精用藥殘留問題。基於瞭解真相,同時建立國內豬隻背景值調查需求,本月初首度針對瘦肉精含量抽檢十二批美國進口豬肉,就赫然發現其中有兩批總重二十四點三公噸分別檢出瘦肉精殘留;其中二十三公噸主要供應對象為麥當勞,自然立即引起外界矚目。
根據衛生署的說法,美國、日本、加拿大、馬來西亞、菲律賓跟澳洲等二十四個國家都訂有品瘦肉精殘留限量標準,而且從這次檢出量來看,遠低於日本標準,同時島外資料顯示,每日可容許攝取量為六十七微克,因此台灣人民大可安心。
社論表示,問題是,瘦肉精固然可以使豬隻加速脂肪分解,增加瘦肉率,但大量食用卻可能導致食用者心悸、神經系統損害,對有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疾病者,可能有致命的危險;一九九一年西班牙和法國就發生食用殘留該藥物的牛肝造成數百人中毒、多人死亡的慘案。衛生署雖然宣示,要吃四噸才會出問題,但根據毒理學資料顯示,豬內臟或豬肉中只要每公斤含有一百微克的藥物含量,吃幾片肉就會導致食用者出現毒現象。
也正因為如此,儘管瘦肉精在日本、加拿大,還都是合法使用的飼料藥物添加物,但在歐盟、美國和中國大陸都已視為禁藥,不得在屠肉中檢出,台灣在去年十月跟進,“衛生署”既主管衛生,對於攸關台灣人民身體健康的事項,標準自然應該從嚴,怎麼可以用片面資訊去誤導民眾?難道降低問題的嚴重性就可以改變瘦肉精有毒的事實嗎?
社論指出,更值得注意的是,“農委會”去年十月發文通告有關機關,把瘦肉精列為禁止使用的動物用藥,“衛生署”列為受文單位的第一個,但時隔九個月,“衛生署”的食品衛生處長竟然還不知道瘦肉精是禁藥,試想何其荒唐?這不僅證明主管官署的麻木,更顯示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機制形同虛設。再者,自去年十月後,島內禁止業者使用瘦肉精飼養豬隻,卻又准許含有瘦肉精的豬肉進口。試問,這又是什麼樣的標準?難道外國的瘦肉精就沒有毒嗎?還是我們的豬農比較好欺負?
事實上,這正是外界最詬病之處,民進黨政府為了貿易或政治考量,對於歐美國家有安全顧慮的肉品進口,往往格外通融,諸如美國牛肉,由於狂牛症疫區顧慮,其他國家都不敢進口,台灣卻網開一面,甚至連陳水扁還親自說項;這次衛生署有條件同意加拿大牛肉進口,主要依據“國衛院”所做的風險評估報告,但學者與醫界卻普遍質疑,這份報告“拿外國的數據做本土的評估”,嚴重低估食用狂牛症疫區牛肉對台灣人民健康的影響。
總之,貿易與外交固然重要,但總不能拿台灣人民的生命做賭注,更不能以台灣人民的健康做代價,這次瘦肉精事件,已有七千多公噸的豬肉,吃進台灣人民的肚子裡,試問,真的出了問題該誰負責?難道台灣的人命這樣不值錢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