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對於即將展開的“立委、總統”選舉,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後已提高犯行賄罪的刑度及罰金,希望民眾不要貪小利成為賣票的票蟲,檢調相關機關將全面打擊犯罪,消滅買票的票鼠、掃除票蟲。
“中選會”指出,賄選敗壞風氣,使選舉無法公平,扭曲選舉結果,使好人不出頭。二零零五年政府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之一,提高犯行賄罪者的刑度及罰金,迄今為止,各地地方法院已判處多名行賄者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選會”舉例表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最近針對一名吳姓男子在去年台北市議員選舉時,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款,而期約投票給特定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禠奪公權三年。
“中選會”說,買票、行賄的是“票鼠”,賣票也是不對的行為,希望民眾不要貪小利而變成賣票的“票蟲”;為端正選風,針對將展開的“立委及總統”選舉,檢調等相關機關將全面打擊犯罪,消滅票鼠,掃除票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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