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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施瓦布多次表示應關注知識產權保護。(資料圖片) |
中評社廣州8月15日電/繼今年早些時候要求世界貿易組織(WTO)啟動針對中國貿易補貼糾紛的爭端解決程序之後,美國政府13日再度宣佈,將就該國指控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一事要求世貿組織設立專家組進行裁決。專家表示,美方並非突發奇想,只是該國在4月份首次將中美知識產權問題訴諸多邊後按部就班推進的第二步舉措。不過中外專家預計,在WTO框架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執行並無具體的標準,美國要贏得訴訟很難。
6月曾舉行雙邊磋商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13日發表聲明稱,該國已要求世貿組織設立一個爭端解決專家組,以就美方指控中國保護知識產權不力作出裁決。
該辦公室發言人肖恩•斯派塞稱,在過去3個月中,美中兩國已就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進行了正式磋商。儘管中方在過去幾年中也採取了許多切實措施來保護知識產權,但美方仍對目前的結果不滿,要求世貿組織進行仲裁。
今年4月10日,美國政府將中國知識產權和出版物市場准入問題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4月20日,中國商務部接受了美方的磋商請求。今年6月上旬,中美雙方在日內瓦進行了為期三天的磋商。
美方指責稱,中方在打擊盜版等違法行為方面存在“重大機制缺陷”,對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執行不力。美方還指控說,中國在認定盜版行為刑事犯罪方面的“門檻”過低。不過,這樣的指責並未得到專家的認同。
美國國際經濟研究院的高級研究員羅迪此前表示,美國本身對於盜版的控制就很鬆懈,卻對中國橫加指責。他表示,且不論兩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不同,單單這一事件本身就有雙重標準之嫌。
羅迪預言,如果真的鬧到要世貿組織裁決的地步,美方至少在知識產權一案中失敗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在WTO框架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執行並無具體的標準。一般來說,WTO成員沒有義務在知識產權保護法的執行力度上明顯大於其他法律,所以,美國要贏得訴訟很難。
而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5月底也在美國明確表示,美方就知識產權投訴中國的行動,不僅與兩國領導人倡導的通過對話解決分歧的共識相違背,而且對中美商貿聯委會框架下雙邊知識產權合作帶來嚴重影響,有損雙方在出版物市場准入方面已建立的合作關係。她表示,中國將按照世貿組織相關規則積極應訴,奉陪到底。
又一起曠日持久的官司
就在上月底,中美雙方已經在世貿日內瓦總部展開過一次“正面交鋒”。當時,世貿爭端解決機構針對美國和墨西哥有關成立專家組調查中國補貼措施一事召開了第一次會議。在會上,中國代表對美墨兩國的要求表示了反對,並強調美墨在此案中提到的中國相關稅收措施是完全符合世貿規則的。
美墨兩國在3月20日和6月22日與中方就補貼案進行了兩輪磋商,儘管中方認為這些磋商很具建設意義,但美墨兩國仍以問題沒有解決為由執意要求世貿組織成立專家組對爭端進行調查和裁決。
業內人士指出,和補貼案的情況一樣,此次美方針對知識產權問題提出的要求,也是該國推動4月份首次提出投訴後的後續舉措,並無太多新意。
專家表示,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美方接二連三在貿易問題上對中國施壓,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美國國內日漸抬頭的貿易保護主義。儘管白宮方面一再表示,對中國實施貿易保護措施毫無根據,最終只會損害兩國的共同利益,但面對國會方面的壓力,布什政府可能也不得不做一些“表面文章”,儘管類似的訴訟很可能沒有結果甚至以失敗告終。
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有關規定,訴訟被提出之後,緊接著是為期60天的磋商期,訴訟雙方將在此期間努力通過談判解決問題。如果磋商未能達成一致,世貿爭端解決機構會召開兩次會議。第一次會議被視為世貿已接受相關申請,將爭端問題立案或正式受理。第二次會議才是真正的討論設立專家組。除非在第一次會議上經協商一致決定不設立專家組,否則專家組的成立幾乎是自動的,但這種一致否定的情況不大可能出現。
據悉,世貿爭端解決機構的下次例會在8月31日,屆時該機構可能會討論美方提出的要求。假如美國在這一訴訟案中獲勝,美國將有權對中國產品實施懲罰性制裁。
分析人士指出,一般來說,世貿組織從成立專家組到展開調查,直至最終出臺裁決結果,通常要很長時間。大多數情況下,鬧到最後一步的可能性很小。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所長李向陽表示,類似的訴訟,往往是以雙方在此期間實現庭外和解而告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