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9日電/陽信商銀貸款弊案昨於士林地方法院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檢察官陳述陽信董事長陳勝宏、民進黨“立委”薛凌夫妻所涉犯罪事實後,以“逃亡之虞”當庭向法官聲請羈押二人,法官庭後諭知交由合議庭評議;陳、薛均否認犯罪,薛並指檢方自行編造犯罪事實,與檢方起爭執,經記明法庭筆錄後始平息。
據自由時報報道,薛凌、陳勝宏當初在士林地檢署偵查期間,先被檢察官蔡啟文限制出境,隨後第一次聲押遭駁回,由法院諭知二人各以一千萬元交保;蔡啟文昨天以近來若干經濟要犯相繼逃匿等他案情況為由,再提出聲押陳勝宏,另薛凌身處“立院”會期中,建請法官行文“立法院”同意,將她逮逋與羈押;法官則於晚間庭訊後裁定,有關二人是否持續限制出境及羈押,將交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薛凌步出法庭後,對檢方的起訴事實,拿出日前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彰化環保局廢土場弊案涉案官員無罪”報道,顯示她對檢方的指控不滿。
士林地院昨共傳喚薛凌、陳勝宏、薛凌弟弟薛宗賢及前陽信經理陳益源、襄理何明龍到庭召開準備程序,陳益源認罪超冒貸、但否認共謀偽造買賣契約,何明龍則承認少部分事實,陳勝宏、薛凌、薛宗賢均否認不法;對於陳益源認罪,檢方建請判緩刑,並指何明龍若也認罪將比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