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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政權試圖提交新法案來打破僵局,不容樂觀。(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10月19日電/日本政府17日在臨時內閣會議上通過了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案,並提交國會眾議院審議,以取代將於11月1日到期的《反恐特別措施法》。分析人士指出,在野黨堅決反對延長現行《反恐特別措施法》,福田政權試圖提交新法案來打破僵局也不容樂觀。
《反恐特別措施法》成為焦點
新華網報道,“9•11”事件後,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為兩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國對阿富汗塔利班武裝採取軍事行動。日本政府隨後根據該法首次在戰時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為在印度洋上活動的美、英等多國海軍艦船提供燃料及後勤保障服務。此舉成為日本戰後防衛政策的重大轉折。日本國會後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三度延長該法。
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是9月10日開幕的國會臨時會議的焦點議題之一。由於最大在野黨民主黨堅決反對延長該法,因此在朝野政黨分別控制國會眾、參兩院主導權的情況下,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為此,日本政府決定通過提交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案來打破僵局。
日本執政黨提出的新法案刻意突出海上自衛隊只為從事海上反恐活動的美國等有關國家艦船提供補給,其任務僅僅是從事供油和供水,活動範圍限於印度洋及其空域以及印度洋沿岸國家,並強調不能給參加軍事行動的艦艇提供燃料和水等物資補給。
日本執政黨希望借此爭取輿論、民眾的支援,從而達到海上自衛隊能夠繼續在印度洋為美國等國艦艇提供補給的目的。但新法案刪除了自衛隊開展補給活動需要事後得到國會“認可”的條款,只是規定政府在決定和變更“實施計劃”以及自衛隊補給活動結束時有義務向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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