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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陳水扁所謂“三條件”本質是什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23 00:36:15  


李家泉
  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評論員 李家泉)中共十七大已於本月二十一日勝利落幕。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開幕時的報告,對民進黨當局釋出了一系列善意。其中如“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就是頗具新意、善意和創意的。連美國白宮發言人也表示,這是“朝著尋求恢復兩岸對話的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然而,台灣陳水扁當局又是怎樣回應的呢?他提出的所謂“三條件”:一是“放棄一中原則”;二是“廢除《反分裂國家法》”;三是“撤除針對性的900多枚飛彈”。這是多麽放肆和狂妄的語言啊!如果按他所說,取消這三條,那不就是他要的“一邊一國”、“台灣獨立”,從而不費一槍一彈就實現了民進黨剛不久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嗎?所謂“三條件”者,允許“台灣獨立建國”也。真是可笑不自量。

  陳水扁說什麽“若在‘一中原則’的框架下,就不是和平協定,而是投降協定”。試問,天下能找到這樣的“投降協定”嗎?這不僅是狂妄,而且是一種極其無理、無知的狂妄。

  可見,就目前的兩岸關係來說,有兩種解決問題的方針:一種是和平的方針,也就是上述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所談的方針;一種是戰爭的方針,也就是陳水扁當局所說的“三條件”。他目前所提出、並且正在積極推行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做法,說白了就是執行的後一種方針,就是逼著要使兩岸關係走向危險的戰爭方針。

  陳水扁說什麽“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台灣人民不是中國人民”;與此同時,他身邊的一些親信和核心人物也跟著搖旗呐喊,說什麽“台灣主權屬於台灣2300萬人民,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自由意志決定,這是台灣主體意識”,等等。實際上,都是一些老掉牙齒的陳詞濫調,是一些早就被駁得體無完膚的廢話和謬論。本文不想再就此浪費筆墨,這裏順便提及,就是要使之再曝曝陽光,去去其黴氣和臭氣而已。

  最近私下與一些朋友們議論:陳水扁爲什麽一個時期來竟如此發狂發飆?所謂“入聯公投”,幾乎已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這方面的口號標語滿天飛,無處不是,無時不見,連私人郵件也被強迫蓋上這類標語口號,未免太荒唐!難道他真想大造輿論,挑起一場“台獨”戰爭?就憑他今年“雙十”軍演展示的大半近乎破銅爛鐵的武器,就有本錢發動一場“台獨”戰爭?有多少人能爲他和願爲他的“台獨”“賣命”?

  歷數過去“台獨”風雲人物,先後有廖文毅、辜寬敏、許世楷、謝聰敏、史明、張燦洪、蔡同榮、李憲榮、姚嘉文等不下數十人。俱老矣,也俱往矣,始終一事無成;“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以陳水扁爲代表的新一代“台獨”人物,不僅登上歷史舞台,而且竟然在台灣取得了政權,可謂是“台獨的巔峰期”。然而當此新中國已和平崛起,巍然的屹立在世界的東方,而且各方蒸蒸日上,日趨繁榮和富強,在巨人一般的新中國面前,你陳水扁還能再有什麽別的作爲?“台獨”之産生和發展有其歷史原因,而“台獨”之走向沒落和消亡則是必然的。由於複雜的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使李登輝、陳水扁輩一時走上執政路,這不過是歷史的小插曲,如因此而産生各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必將碰得頭破血流。

  這裏,我要再一次提醒陳水扁一夥:中國的完全統一,中華民族的振興,已是不可阻擋的歷史發展趨勢。“台獨”不過是一股逆流,如仍執迷不悟,必將成爲歷史罪人。須知“台獨”戰犯罪,就是叛國罪,該罪的危害性及罪刑之重將遠超過現在的貪腐罪。千萬不要“聰明反被聰明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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