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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個人名義擁有的財產一覽。澳門日報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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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透過親人持有的財物一覽。澳門日報圖 |
中評社香港11月29日電/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貪污案昨日進入財產分析聆訊部分,澳門廉署首席調查員出庭作供時,披露歐文龍擁有八億五千多萬元資產,包括大量現金、存款、物業、名錶、紅酒和參茸等,其中單從官邸和保險箱便搜出財物和現金折合逾億元,是歐文龍夫婦從千禧年至零六年公職法定收入(一千四百多萬)的六十一倍。對於上述證詞,歐文龍五度開腔反駁,認為證人計算手法重復,嚴重誤導,但則沒有正面解釋鉅額財產來源。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廉署首席調查員馮伯恩經法庭批准,透過電腦輔助披露歐文龍以個人名義及透過家人擁有的財產。歐文龍財產中,主要由動產、不動產、有價值物品及澳門銀行存款組成,從物業登記處數據以及廉署在歐文龍司長辦公室、官邸及銀行保險箱中搜獲的現金,涉及的款項逾一億元。
調查發現,歐文龍透過其親屬,包括已故的母親范小雲、父親歐榮光、弟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等在港開設的保險箱及賬戶,以及所操控的五家空殼公司,轉移鉅額不法資產。
上述銀行保險箱鎖匙、單據、公司印章等物,大部分能在歐文龍官邸內搜出。在歐記載于去年十月四日“友好手冊”的財產統計表,羅列款項達七億五千○一萬澳門元(未計不動產),這與廉署搜出的黃色便條紙所列的財產一致,經核對資金記錄的款項加減情況,發現有關數字極之脗合。連同不動產一倂計算,歐文龍總資產高達八億五千二百五十二多萬元。
歐三度舉手反駁
至於歐氏夫婦在二○○○至二○○六年的金錢收益,廉署經核實後,確認為一千四百二十萬三千九百○九元。他們在○五年向政府申報的動產、銀行存款及不動產的總金額為一千七百二十萬八千一百七十二元。經對比後,歐有八億三千五百多萬元為來源不明的款項。廉署曾為此向歐查問,但歐沒有為此作任何解釋。
馮伯恩指出,歐文龍被控財產申報不實是有依據的,從Ecoline Property Limited、CityGrand Management Limited均于二○○四年授權予歐文龍,歐在二○○四年八月購入蘆苑。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薪俸五百點的戶口均要申報,經點算,歐透過居中人開設的十六個超過薪俸點的戶口,早在○五年三月十三日財產申報日期前已存在,但卻沒有申報。
在廉署人員逐項細數歐文龍資產來歷時,歐文龍三度舉手要求反駁。他指出,廉署在其弟及弟婦透過匯款到英國購買英鎊的問題上稱,銀行賬戶的計算方式上有錯誤,尤其是涉及月結單部分有不明白的地方,在匯款上有可能出現重復計算的情況。
傳媒報道沒誤導
歐又指案件為公開聆訊,廉署按照推測來分析他的資產問題,傳媒在聽畢證人作供後,會大篇幅報道事件及涉及的金額,故有必要向法庭解釋,免被誤解。法官認為,從廉署呈堂的證據,看不出有英國銀行匯回款項到香港戶口的情況。
歐第二度舉手澄清時指,廉署多次重復他擁有財產,認為是廉署單方面的推論。岑浩輝重申,法庭不會隨意被誤導,會謹愼審理。法庭亦不會受傳媒報道影響,傳媒方面亦是按照證人的說法報道,當中並不存在誤導成份。
馮伯恩對歐文龍的申辯亦不甘示弱,指廉署在調查過程中,以細心、謹愼的態度去核實每筆款項,並不存在歐文龍所指多次重復他所持的財產。
在廉署講述歐文龍財產申請不實,歐認為在這問題上彼此有不同的理解,因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CityGrand Management Limited非他一人擁有,只是獲授權,所以並沒有申報。另外,他在第一、二堂聆訊時已清楚向法官利馬表述,自己在英國並沒有任何物業,因為起訴書指他透過Rosella Court Limited擁有物業,並將之計算入其資產內,他須重申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