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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扁政府無恥失格 缺的就是大中至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07 11:56:36  


  中評社香港12月7日電/一塊牌匾釀成如此爭議,傲視全球的民主台灣,果然擅於創造奇蹟。民進黨政府到現在不理解為什麼他們的“政策”會遭到如此“誤解”,道理很簡單,因為民主時代的民進黨,玩得竟是威權時代國民黨的把戲,既忽略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內涵:民主程序;更忽略公民社會的精髓:公共討論。兩者俱缺,讓台灣社會為了一塊牌匾,付出流血衝突的代價。 

  中時電子報今天發表楊肅民的特稿說,從陳水扁指示把“中正紀念堂”更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再要求把“大中至正”牌匾更名為“自由廣場”;民進黨政府以“曲法”、“玩法”到“造法”三部曲,假藉保護古蹟之名,行更名之實。 

  直到現在,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尚未經“立法院”廢止,還是“依法存在”,只有執政政府不承認,活脫脫一場政治鬧劇卻釀下流血事件。 

  台北市政府和“中央”各使出渾身解數,企圖以法律交鋒,八個多月下來,台北市政府還是抵擋不住中央的攻勢。因為由眾多學法菁英所領導的中央政府,擺明是知法玩法,曲法又造法,把法律視若無物,不從己意就隨意曲解,解釋不通就再創造一條。 

  文章指出,為了讓中正紀念堂消失,不惜把它從“國家”三級機關降為四級,以規避要送“立法院”同意。但“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不了,就降級、改名,以行政令令取得主導權,說的是依法行政,卻是標準的“玩法”行政。 

  台北市文化局聲請假處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教育部”就說是他們勝訴,完全不顧裁定書裡講明“地方政府依法得動用公權力,阻止任何破壞古蹟的行為”、“可以以現行犯加以逮捕”,對裁定書中不利者視而不見,這是標準的“曲法行政”。 

  而古蹟的主管機關“文建會”,為了協助“教育部”對抗台北市文化局,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修訂《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要讓地方政府“繳械”。殊不知文資法裡本來就區分“國定”、直轄市定及縣(市)定三類,法院也認定“中央”與地方就古蹟的指定可以並存,並沒有“國定古蹟”優於市定古蹟的說法,但“文建會”修正行政命令,竟稱可以逾越母法規定,這是標準的“造法行政”。 

  文章認為,古蹟是文化資產,是用來維護保存的,但民進黨政府打著“古蹟再利用”口號,在未取得社會共識前,硬要把“大中至正”及“中正紀念堂”牌匾拆卸,激起社會對立不安,製造流血衝突後,政客們再群起聲明譴責暴力。到底是誰造成暴力的潛因呢?民進黨政府視“大中至正”為眼中釘,從無能皇帝年號的到奸巧太監墳聯都能成為理由,正反映他們的集體人格:就缺了“大中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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