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當然解脫了馬英九“總統”路上最大的“絆馬索”。不過這案子已經演變成政治性事件,判決固然可讓馬英九鬆口氣,相對的,綠營必然持續打這話題,要讓馬英九的形象,就此蒙上“陰霾”。
聯合晚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以過去藍綠慣有的習慣來看,誰贏了官司,輸的一方,難免都有情緒,總要說些怪罪司法的話,如此一來,等於助長支持者去質疑司法公信,長此下來,要司法如何做出取信於民的判決?
不是不能質疑司法,司法也不是皇帝,但要質疑就得就法論法,就個案論個案。陳水扁是法律人,過去針對個案,不管是關係自己家人的,或關係民進黨的,常常口不擇言,痛批司法。他忘了自己是臺灣領導人,不尊重司法系統,還領頭惡言相向,本身便是製造司法混亂的“最大亂源”。
同樣的,藍軍最近接連面對兩起大案子,高雄市長選舉訴訟,先贏後輸;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二審都贏,到底該如何評價司法審判的公信力,若無基本的尊重心態,顯然也會讓自己陷入“今是昨非”或“昨是今非”的認知錯亂。
社論認爲,還是那句老話,總要在法律專業的辯論層次上,去評論司法,而不能像市井小民那樣,僅憑感覺、情緒,便粗暴發言。以馬英九的特別費為例,我們其實不太擔心一審二審的法律見解會差異太大,因為,除非政治干擾,否則法院必得面對一個若前後不一、若一審二審見解有別,所造成的自相矛盾。想想看,連檢察體系迄今仍無法統一觀點,把特別費的性質確定下來,以至於到底為何起訴這人,不起訴那人,都造成檢察官內部的爭議,南北檢不同調,那麼若法官也跟著瞎起鬨,到底該如何判決呢?
很清楚,今天馬英九會被法院一再判無罪,關鍵除了法官認定他無貪污犯意外,檢察官起訴他的理由,連檢察體系都有人不服,都缺乏一致見解,請問又當如何說服法官呢!接連兩審敗訴,檢察官與其不服繼續上訴,真的不如回頭關起門來先徹底檢討,自家人對特別費的觀點,是否脫離了現實,而有陷入黨爭的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