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5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盛華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發表講話。新華社發布的講話全文如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08年1月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盛華仁
各位選舉會議成員,女士們、先生們:
我受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托,前來澳門主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同我一起專程從北京來澳門參加選舉工作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萬賓先生、喬曉陽先生、何曄暉女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先生,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周波先生。參加會議的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主任白志健先生,副主任徐澤先生。
在這裡,我首先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吳邦國委員長向大家問好,並致新年的祝福,對各位選舉會議成員積極出席會議表示衷心的感謝!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依法通過並公布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共為325人。今天的會議,應到成員325人,出席315人,缺席10人。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規定,選舉會議舉行全體會議,須有過半數成員出席。出席今天會議的人數已經超過半數,符合法律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不超過3000名代表組成,每屆任期5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於2008年3月任期屆滿。按照憲法規定,在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下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2007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規定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應於2008年1月選出。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有關工作作了專門規定。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即按照規定開始了有關選舉工作的各項準備。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去年8月公布了選舉會議成員名單,選舉會議宣告成立。今天,選舉會議正式開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