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9日電/據新華社報道:9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央行、銀監會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對於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間,因非主觀因素發生還貸困難的奶牛養殖戶,其逾期貸款視困難情況可予以展期,具體展期期限由貸款銀行自主決定。經貸款銀行同意展期的逾期貸款免收罰息。
通知要求央行各分支行,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加強和改進支持奶業健康持續發展,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工作。對符合信貸條件的奶牛養殖戶、奶農合作社和奶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信貸申請,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快審批進度,對已經審批的項目要抓緊落實信貸資金。
通知指出,央行各分支機構和各地銀監局要加強協調指導,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做好對奶業的金融服務工作,通過有效運用信貸資金撬動和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加大對奶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要在對奶業市場發展狀況摸底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完善信貸管理體制,幫助奶牛養殖戶和奶產品加工企業解決融資困難。
此外,通知要求央行各分支機構和各地銀監局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機構貸款總量和投向的動態跟蹤監測,指導金融機構適時了解和掌握借款奶牛養殖戶、奶農合作社和奶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及借款用途,加強貸款運行跟蹤監測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擠佔挪用和產生新的不良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