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2日電/備受矚目的“國務機要費”案,在520後快馬加鞭進行。據了解,吳淑珍在審理過程中16次稱病未到庭,卻能在“立委”、“總統”選舉兩度外出投票,研判不無出境可能,為確保未來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裁定限制出境。前“第一夫人”被限制出境,也創下臺灣司法首例。
“國務費”案自2006年11月3日偵結起訴後,台北地院同年12月15日首次開庭審理,吳淑珍出庭應訊,庭訊中場結束休息時突然體力不濟,緊急護送台大醫院診治,從此以後,合議庭16次傳訊吳淑珍,她都以台大醫院的診斷證明,以患有“突發性低血壓,勉強出庭甚至會有猝死”為由請假,使得吳淑珍涉案部分中斷審理。
今年1月“立委”選舉、3月“總統”大選,吳淑珍都能外出投票,合議庭調查屬實後,認為既然能夠外出投票,卻無法出庭應訊,依吳淑珍的情況,不無離境可能,加上所犯又是最輕判刑7年以上的貪汙重罪,如不予限制出境,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因此決定520後對吳淑珍予以限制出境。
今日新聞報道,據了解,吳淑珍被限制出境的裁定已送達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通知吳淑珍本人暨其委任辯護律師。書記官並製作限制出境公文,分送移民署、海巡署、警政署等相關國境管制機關,自即日起,非經法院同意吳淑珍不能離開台灣。
“國務機要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正式簽分“九十七年特偵字第三號貪瀆案”偵辦,並指定由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主辦,其餘七位檢察官共同協辦。據悉,特偵組近日內將以偵字案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到案,同時不排除因案情需要,傳喚吳淑珍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