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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在廣東高院全英文審理案件引起了粵港媒體的高度關注。 |
中評社香港5月27日電/昨天上午,廣東省高級法院三樓的審判庭迎來了由香港大法官主審,香港律政司、律師團、“O記”出庭的一次特別的庭審,庭審內容涉及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亡妻莊月明墓穴被盜案件,香港方面約五十餘人參加了今次的開庭,預計庭審將進行五天。
據大公報報道,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四名廣州案犯攜帶假槍、利刀和爆破工具,對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 灣香港佛教墳場的墓穴進行破壞,企圖盜取陪葬品。盜竊未遂後便衝入墳場辦公室,搶劫墳場男職員歐陽威及其妻陳惠芳,以膠索帶捆綁兩人,並劫去港幣五萬元、 一條金頸鏈、一個玉吊墜、兩部手提電話、一支墨水筆、一個打火機和四支洋酒。案發後,相關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
由於案件涉及在內地服刑的犯罪人員,因此該案法庭“移”至廣州審理。這種由香港法官在內地開庭的模式源自“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條例”。
參加庭審的香港控方人員表示,由於香港與內地並沒有簽署“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條例”,因此此次審理只是採用了這一種模式,而之前,該種模式也曾經在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地審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而在廣東省高院還是第一次。
此次的審理同樣引起了本港媒體的高度關注,記者們獲准在庭審過程中參加旁聽,大家抓住休庭機會對港方人員進行訪問。此次法庭的布置與內地開庭的布置略有不同,主審香港法官全程用英文審理,並專門為今天出庭作證的內地涉案人員安排了翻譯;八名“O記”並排坐在面向法官的右後排,現場三台攝像機全程拍攝,其中兩台不同角度的攝像機屬於香港法院,據悉,該錄像將在香港再次開庭時播放,由陪審團根據錄像內容作為定案證據材料。另一台屬於廣東省高院。
負責廣東省高院攝像工作的林先生說,他是首次看到由香港法官主審,沒有省高院法官參與的案件審理,感到頗具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