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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扈排場“扁規馬隨” 台警界反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02 12:02:39  


  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新政府上台後標榜精簡人事,不過,在展現政治排場上完全不輸扁政府。知情人士透露,五二○後,“總統府”與“行政院”高層,僅憑一紙行政命令,就比照政黨輪替前規格,申請派用隨扈,濫用維安資源情況嚴重,已引起警界反彈。

  聯合報報道,警界人士指出,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保安警察總隊”組織通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只有現任“總統”、“副總統”、“正副總統”當選人及其家屬,與卸任“總統”、“副總統”、“五院現任院長”才能派有隨扈,民進黨政府卻在04年11月,公布“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大幅擴增隨扈派遣的範圍。

  知情人士透露,儘管部份幕僚單位首長根本無安全顧慮,但扁政府不少官員依據這項行政命令申派隨扈,還有部份府院高層,則是利用該行政命令中派遣對象第三項“特定人士”例外條款,申派隨扈獲准。

  相關人士指出,在游錫堃任“閣揆”期間,經“內政部”核准獲派隨扈的高官多達四十多人,創下任用隨扈人數最高的紀錄。

  新政府高官任用隨扈的情況依舊沒有改變。知情人士透露,“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副秘書長”葉金川,“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都比照扁政府模式,以“特定人士”名義申請隨扈,遊走法規灰色地帶。

  各部會首長儘管依據該項行政命令都可以派用隨扈,但包括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人事行政局局長”陳清秀、“主計長”石素梅、“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衛生署長”林芳郁等部會首長,因為所轄業務不具維安顧慮,申派安全警衛,也被警界質疑有濫用隨扈之嫌。

  相關人士直言,新政府中仍有不少冷門部會首長還陸續向“內政部”提出隨扈申請,而“內政部”也是來者不拒,首長進用隨扈狀況愈來愈浮濫。警界人士擔憂,這些隨扈警官原本應是維護地方治安的主力,如今卻因為政府高官濫用而放錯位置,極可能讓基層治安工作因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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