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北京奧組委今天對《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作出說明。說明提到,在北京奧運會期間,“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活動”、“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等六類外國人不准入境,另外武器等七大類物品也被禁止攜帶入境。
《指南》稱,以下六類外國人不准入境: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未滿不准入境年限的;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 活動的;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的;患有精神病和麻瘋病、性病、開放性肺結核病等傳染病的;不能保障其在中國期間所需費用的;被認為入 境後可能進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動的。
奧組委同時提醒,境外觀眾並不會因已購買奧運門票而自動獲得入境簽證,仍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到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簽證。
另外,《指南》還規定了禁止入境的物品。這些物品是: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有價證券; 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各種烈性毒藥;鴉片、嗎啡、 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 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
針對《指南》的說明補充說,入境外國遊客隨身攜帶食品須以旅途應用為限,每日每種限1箱。超出限量的,須向口岸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驗檢疫。
另外,出於人性化考慮,在中國,入境旅客每人每次限帶1只寵物,寵物僅限於貓和狗,經檢疫合格的貓和狗,才准予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