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立陶宛議會17日禁止群眾集會、請願、游行示威和其它公眾活動時使用法西斯和蘇聯標志。
俄新社報道,相應修訂案已經被寫入集會法中,不得使用帶有法西斯標志、鐮刀和斧頭、五角星、等其它標志的旗幟、國徽、紀念章和制服,且不得懸挂領袖肖像和奏國歌。
這項法律是立陶宛保守派倡議的。倡議者指出,蘇聯體制和希特勒法西斯體制是孿生兄弟,但在就這項法律進行辯論時重點放在了有必要禁止法西斯納粹標志上,因為立陶宛青年們越來越多地使用納粹標志的出格舉動已經敗壞了立陶宛在國際社會眼中的形象。
辯論中社會民主黨人代表呼籲保守派不要再分裂社會和試圖改寫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