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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提出了一套衡量深港合作程度的指標體系,要在跨境人流量指標方面,提出了將由目前的每日42.2萬提高到100萬。 |
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關係深圳未來十餘年發展的《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以下簡稱《規劃》)于7月3日獲省政府常務會議批准。省政府不但對這部《規劃》給予高度評價,也同意了《規劃》中對“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國際性城市”等深圳城市未來城市性質的表述。這是深圳在城市發展性質方面的一個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還進而提出要求,深圳新一輪發展要體現出在粵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試、先導作用。
新提法強調深圳自身努力方向
南方日報報道,深圳市規劃局昨日就《規劃》中的深港合作與區域協調、區域交通設施,以及在此前公示期間曾被公衆忽視的綜合防災减災等內容進行了再次解讀。
深圳市規劃局介紹,繼這部規劃在廣東省層面得到認可後,還將爭取在年內得到國務院的批准。
在去年底今年初面向社會公示的《規劃》草案中,深圳的城市性質爲“創新型綜合經濟特區,華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國際大都會”。而在省政府批准之後,在具體表述上則發生了微妙的變化,“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國際大都會”變成了“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國際性城市”。
“後一種表述更嚴謹,也可以避免一些理解上的誤差。過去的提法,是爲了對應香港方面提出的‘亞洲國際都會’的提法;現在的提法則更爲強調深圳自身的努力方向。”一名規劃師解釋。
粵港澳合作:深圳要先行先試
省政府常務會議在審查這部規劃時認爲,這部規劃符合省級的上層次規劃,也符合深圳市的發展方向。省委、省政府還進而提出要求,深圳這一輪發展要體現出在粵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試、先導作用。
鑒于此,深圳市規劃局昨日更爲系統地介紹了《規劃》中對深港合作的具體安排。除了推進深港金融深度合作、積極建設深港創新圈、進一步擴大雙方在高新技術産業、現代物流業和高端服務業等領域的合作之外,在重大基礎設施、跨境開發等方面,兩地的機場合作、河套等邊境地區合作開發均予以了強調。兩地還將共同改善深圳灣和大鵬灣水質,提高兩地大氣環境質量。
在跨境地區合作開發方面,《規劃》中明確將共同研究落馬洲—河套和蓮塘—香園圍等地區的發展定位和開發策略,適時穩步推進邊境地區的開發。
《規劃》中還進而提出了一套衡量深港合作程度的指標體系。記者注意到,僅在跨境人流量指標方面,便提出了將由目前的每日42.2萬提高到1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