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2日電/台灣媒體報導,馬英九已指示將“國務機要費”卷證的機密等級分類,分別採降密及解密的方式進行。“特偵組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今天指出,“特偵組”雖然尚未收到“總統府”的回函,但仍依進度持續偵辦案件,從未懈怠,若“總統府”盡早完成機密案卷的降密、解密程序,將有利案件進行。
中國時報報導,“總統府”高層人士指出,馬英九已指示相關人員全力協助司法偵辦,目前正將“國務費”案卷證的機密等級進行分類,有的採降密方式,有的則直接解密,最快下周就會對外公布。
中央社報導,朱朝亮表示,在“總統府”沒有同意“特偵組”使用機密案卷複本,以及具體詳述“同意使用”範圍的情形下,“國務機要費”案的偵辦遭遇實質困難,儘管如此,目前承辦此案的八位檢察官仍積極偵辦,從未懈怠。
“國務機要費”案除承辦檢察官陳雲南外,另七位檢察官分三組進行。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負責清查資金流向;越方如、林嚞慧負責研究“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因公支用”的標準;沈明倫、周士榆則負責分析被告等在法院答辯的說詞,主要希望藉此瞭解陳水扁在任內“國務機要費”有無流於私用。
專案小組指出,由於被核定為機密的案卷中,的確包含攸關“國家安全”的機密資料,“特偵組”不贊同部分外界人士完全解密的見解,僅期盼“總統府”更改核定“絕對機密”為“極機密”的機密等級,讓案件能順利進行。
“總統府”五月底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同意“特偵組”使用“國務機要費”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案卷,但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得公開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內容對質、詰問。“特偵組”認為“總統府”對同意使用範圍敘述不夠明確,六月六日再度發函“總統府”,要求進一步確認,但“總統府”至今並未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