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陳水扁陷入海外匯款風暴,意外牽扯出李登輝也曾匯款到海外,“扁李互咬”好不熱鬧。不過,扁李廝殺至今,五千一百多萬美元究竟是誰用人頭匯出去,仍在各說各話;更扯的是,當年錯失偵查先機的檢調單位,似乎還在看戲。
陳水扁涉及海外洗錢疑案,他的錢從何而來?有無涉及不法?都是案情的主線。但陳水扁坦承“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即一再自辯無辜,卻未說明“選舉結餘款”共有多少錢?以及為何對枕邊人的長期匯款行為,竟遲鈍到今年初才知悉?
聯合報今天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陳水扁不將案情的主線交代清楚,卻對李登輝也曾匯款到海外一提再提,甚至在“國務機要費案”也把馬英九扯了進來,都讓人覺得是企圖模糊焦點的烏賊戰術。
然而,無論陳水扁是為了自救,或因私人恩怨而猛揭李登輝瘡疤,卻也讓當年留下滿堆疑雲的新瑞都案有了重新調查的契機。從陳水扁對外釋出的“情資”可知,當年新瑞都案確曾發現有人利用人頭匯出鉅款到海外,只是案件扯到李登輝就戛然而止,偵辦沒有下文。
其實,被陳水扁指為李登輝“人頭”之一的陳國勝,當年被傳作證,因屢傳未到,最後是遭拘提到案;而他對於劉泰英指李登輝使用人頭帳戶,更因拒絕證言,以致新瑞都案一審判決書記載他“似有難言之隱”,大大加深此案的懸疑性。
同樣啟人疑竇的是:對於人頭的問題,李登輝直說“國安局”已經查清楚了,但刑事案件是由檢調單位偵辦,李登輝為何不提檢察官或“調查局”是否也查清楚了?令人氣結的是,檢調單位似也置身事外,毫無辦案的敏感性。
扁李之間,到底有何恩怨,可以從昔日的情同父子,演變至今日的形同水火?可謂戲劇性十足。但真正嚴肅的課題是,當年新瑞都案到底是因何因素“查不下去”,所以“辦不上去”?檢調單位顧著看戲之前,應該先給人民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