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5日電(記者 康子仁)上午請辭的台灣“衛生署長”林芳郁,下午前往“監察院”接受“監委”約談。林芳郁強調,該負的責任就應該負,他沒有委屈的感覺。
林芳郁在“監察院”表示,把三聚氰胺的標準從0放寬為2.5個ppm,是“衛生署”自行做出的決定,事先沒有向劉兆玄報告,但要求相關食品下架,是“行政院”所下的命令。
林芳郁指出,他是在上午向劉兆玄請辭,院長說“批不批准由他決定”。林芳郁說,他應該負起責任,該負的責任就應該負,他沒有委屈的感覺。
對於外界質疑“衛生署”的做法一日三變,林芳郁認為,“應該沒有”,只是解釋的方法不好,或是時機不對,這個部分“衛生署”會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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