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9日電/特偵組上周在扁辦搜出機密文件。“立委”邱毅本周將向“監察院”舉發陳水扁及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邱毅說,扁卸任前未交出機密文件,又透露這些內容,已符合彈劾條件,只要扁遭彈劾,就會被取消禮遇。
聯合報報道,“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總統、副總統”彈劾提出須經“立院”全體三分之二以上“立委”通過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理;但未規定對卸任“總統”彈劾方式。邱毅認為,既然未明定,職權應屬“監察院”或“立法院”。他表示,他先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若有爭議可由大法官來解釋。
邱毅指出,本周內他將向“地檢署”告發扁、葉盛茂及曾透露有關“調查局”調查資金筆錄內容的“立委”高志鵬,“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扁在交接前未交出“調查局”搜索到的機密文件,屬於任內違法行為,也涉及竊取“國家機密”文件,符合內亂外患的彈劾要件,他將向“監院”舉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