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記者 康子仁)因為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弊案,在2006年12月遭到台北地檢署通緝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今天上午10點20分搭機抵達桃園機場,隨即被送往特偵組偵訊。根據了解,由於在辜家出售龍潭科學園區土地弊案,居中仲介的辜仲諒曾經收受新台幣1億元回扣,外界也懷疑,二次金改過程當中弊案重重,因此,辜仲諒此次願意回台投案,是否會揭發扁家不法行為,備受外界矚目。
辜仲諒因為背信案在海外滯留2年多,外傳他曾經在2004年“總統”大選時,捐1億元政治獻金給民進黨,最後流到陳水扁的人頭帳戶。辜仲諒這次回台,應該會協助特偵組釐清案情。
還有媒體報導,辜仲諒除了2004年有給政治獻金外,2006年檢調在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件時,辜仲諒還曾經跟他的乾爹李登輝抱怨說,陳水扁曾經跟他要3億美金,相當於台幣1百億的政治獻金,因為他不給,最後落得流亡海外的下場。
而辜仲諒涉及的中信金合併兆豐金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個月一審宣判,法官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8年徒刑、前副總林祥曦7年6月、前法務長鄧彥敦7年2月。至於潛逃海外的辜仲諒先前已被通緝,因此並未宣判。
台北地檢署2006年12月正式對辜仲諒發出通緝令,由於他涉及金控法、銀行法等重罪,追訴時效為25年,經換算,通緝期限將至2031年。捲入此案的前中信金執行長陳俊哲、前策略長林孝平,也同樣被通緝。
台北地院經過調查,中信金控3年前打算轉投資兆豐金控,但因中信擁有的英商巴克萊銀行結構債,高度連結兆豐金股權,會影響“金管會”核准轉投資案,為排除障礙,辜仲諒等人未經中信董事會決議,將3億9千多萬美元結構債,賣給紅火公司,使中信金損失兆豐金股價上漲的新台幣10多億元獲利。
此外,辜仲諒等人又以低價買進大量兆豐金股份,取得兆豐金董事與監察人席次。法官認為,張明田、林祥曦、鄧彥敦3人是聽命於辜仲諒,未獲不法利益,因此只判刑8年到7年2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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