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灣特偵組今天上午借提在押的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釐清“國務機要費”相關案情,經過一個上午的偵訊,檢察官聲請停止羈押,經過台北地院開庭,法官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
對於外界質疑林德訓已經認罪,坦承相關犯行,由陳水扁替他請的委任律師李勝琛表示,沒有認罪不認罪的問題,因為“國務機要費”部分,檢察官已經提訊5、6次,檢方認為沒有羈押必要,所以才會聲請停止羈押。
從10月3日開始被羈押的林德訓,在2個月羈押期限期滿前獲得交保,也成為繼陳鎮慧、蔡銘哲和李界木之後,第4名獲釋的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