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所涉案件已進入尾聲,檢察官今天趕工撰寫結案書類。據指出,特偵組將“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龍潭及南港等四個案件列為首波結案範圍,預計12月初偵查終結。
另外,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所涉及的侵占機密外交款及企業賄款扁家等案件,特偵組將持續偵辦。
中央社報道,檢方指出,“國務機要費案”部分,被告包括陳水扁、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
海外洗錢部分,檢方將陳水扁、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友人蔡銘杰、蔡銘哲、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等9人列為被告,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
至於龍潭基地開發案部分,被告分別為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及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部分,因特偵組及台北地檢署聯手偵辦,雙方已協調將共同偵結。特偵組將只負責吳淑珍、蔡銘哲涉案部分;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所涉案情,因兩人曾遭北檢聲押獲准,將由北檢處理。
檢方人士指出,北檢偵辦的南港案中,郭銓慶與力拓營造總經理蔡尚清等員工6人,均因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檢方將依證人保護法規定予緩起訴,或請求法院予以緩刑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