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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他與陳水扁交談內容未涉案情。(中評社 鄒麗泳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記者 鄒麗泳)台灣“法務部”著手調查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是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台北地檢署排定下午約詢,但鄭文龍並未前往應訊。他下午依舊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並發送一分說明書給在場媒體,陳述自己探視陳水扁時完全沒有涉及案情內容,也無任何干擾司法程序公正進行的行為。
鄭文龍批判“法務部”,自始至終都沒有具體指明他違反任何法令的具體規定,卻引律師法及律師倫理法的原則性宣示法條質疑他,已經嚴重影響他的律師辯護權及執業空間。
鄭文龍今天升高對“法務部”、地檢署、特偵組的批評火力。除了質疑“法務部長”王清峰是否能稱為“人權律師”,也表示對台灣人權倒退憂心忡忡。
他與陳水扁會晤之後向媒體表示,特偵組讓他等了三十分鐘,而且特別對他“耳提面命”,“我遵命呀!”。
他說,特偵組要他一定要講跟案情有關的、提醒他有遵守法律的義務、包括規章規則及命令等。他說,解釋權不在特偵組,他也依法行事,內規合不合法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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