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2日電/特偵組偵辦扁案被告中以扁嫂胞兄吳景茂、扁嫂“白手套”蔡銘哲涉案程度最深,吳景茂幫扁家洗錢只獲得“蠅頭小利”,蔡銘哲抽頭頗多,但後來被吳淑珍恐嚇“要殺了他!”,一個是親手足,一個是代言人,最後都招認犯罪,堪稱特偵組眼中“最有價值被告”。
聯合晚報報道,吳景茂10月7日被羈押禁見,11月28日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200萬元交保,偵查中他供稱吳淑珍教他處理錢財時,以小額提存,再輾轉買美金,檢方從他的供詞中,確認扁家理財手法細膩且避人耳目,財務總管吳淑珍喜歡“藏錢”的第一心證於焉成形。
吳淑珍指示吳景茂開設海外帳戶的“資歷”超過10年,也就是說,扁家不明來源的錢,最早要追溯到扁擔任台北市長時期,吳景茂無論對“陳市長”或是“陳‘總統”的錢,都有一定熟悉度,而陳水扁所謂政治獻金、選舉結餘款的說法,也屢被吳景茂供述戳破,吳還坦承幫扁家搬運7.4億元現金。
扁案另一主人翁是蔡銘哲。蔡是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的弟弟,有營造背景,檢方查出蔡銘哲是前玉山官邸無障礙設施的監工、起造者,另懷疑他幫玉山官邸設計了一間能藏放大筆現金的倉庫,以應付扁家源源不絕的“進貢”現金。
蔡銘哲10月2日被羈押,11月21日被以300萬元交保前,同意將上億元不法所得匯回臺灣爭取減刑,算是重大突破,不過,蔡的性格陰柔,扮相低調,說話速度又緩慢,語句中虛字不斷,比較蔡銘哲的兄弟蔡銘杰、“汙點證人”力拓的郭銓慶的“阿沙力”,檢察官藉他之口找真象,著實費力。
比方說,檢察官問他“有沒到過某地方?”蔡的答法是“我想……我應該有吧!”又如問他“有沒有搬現金去官邸?”他會答,“如果我有去官邸,………那我應就有搬現金進去吧!”蔡態度慢條斯理,搞得檢察官只好用盡耐性和他“磨菇”,蔡銘哲也因不多話,被吳淑珍賞識,進而捲入洗錢案。 |